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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昨天在淡水老街吃完餛飩麵後(中間又吃了不少東西),阿媽決定要沿著河岸邊走一圈在回捷運站搭車,這時阿爹手中的"雞塊"還正在消化所以我們就先坐在了面對海岸的一塊大木板地邊邊角,沒想到直線一望去就見到一位大約6-70歲的阿伯跟個約小他跟1-20的女生在前方陰暗處...(不用特別說明應該都能理解啦喔~),後來阿媽還特別想確認一下"阿伯"的年齡是否如他預測,逛大街時還特別往那個方向去走偷偷給他確認一下(兩人在我們走過時還是一般的陶醉在自己的世界中~),後來也不知是怎麼討論的~阿媽居然說「4-50歲時有家庭責任所以不行,可是到了6-70歲了能這樣也是幸福就讓他去也無所謂~」的這種論調!!瞬間真的很想跟阿媽說~重點不在"幾歲"吧??不過幾個大人卻都有此感覺~(這該說是年齡到了一定的程度,想法與看法就會不同咩~呵呵~)

 









(就在這條路上發生的喔~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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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十三番小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